证券出借业务是境内外资本市场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常见交易制度发展较为成熟

来源:中国网 作者:兰心雪 时间:2021-12-19 17:24  阅读量:10150   
2021-12-19 17:24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规范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行为,有效防范风险。

证券出借业务是境内外资本市场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常见交易制度发展较为成熟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分类监管,根据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监管评级等,差异化设置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审慎性监管条件,另一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借入人管理,根据业务模式,风险程度的差异,设定不同的借入人标准,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加强风险防控方面,《通知》明确要求保险机构作为证券出借人应当加强风险识别,计量,评估与管控,定期对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等进行压力测试,对交易额度实施动态管理和调整

证券出借业务是境内外资本市场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常见交易制度,发展较为成熟截至2020年末,全球证券借贷业务存量规模已达2.3万亿欧元

在境内市场,债券出借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展较为迅速,截至2021年9月末,境内债券借贷规模8041亿元,境内转融通出借余额1692亿元,社保基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市场主体均已获准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包括境内转融通证券出借,境内债券出借,境外证券出借等监管认可的业务。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参与证券出借业务,也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证券出借业务。

保险资金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债券,股票等证券资产持有期限较长,存量规模较大,具有盘活存量资产,提升投资收益的需求。

银保监会表示,《通知》的制定,有利于丰富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式,更好发挥保险资金机构投资者作用,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所谓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是指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证券以一定费率向证券借入人出借,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借券费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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