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物控与深圳市丰盛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陈默 时间:2022-05-14 11:07  阅读量:11209   
2022-05-14 11:07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方案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总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对市场的减持或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深圳市黄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最近几天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黄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通知,黄婷物控与深圳市丰盛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签署本协议的背景

本协议签署前,黄婷物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黄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黄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郑康浩先生,女士,女士,陈焕忠先生,高雨凝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228,457,000股,242股00股,12,655,252股,1,371,626股,3,041,078股,7,135,674股,15,675,830股和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5%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丰盛德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一致行动事关重大

1.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持有或控制的深圳黄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或控股情况如下:

1.2.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目标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1.2.1双方同意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以及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公司股东大会解决的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

1.2.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对涉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向股东大会提议的权利,并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1.2.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拟就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前,或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前,一致行动人应先就相关提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以一致行动协议中持股较多的股东的意见为准

2.一致行动的持续时间

2.1.一致行动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一致行动期限届满,乙方仍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一致行动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直至乙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2.2.各方应在上述期限内采取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黄婷地产控股股份的变动

近期,黄婷物控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9.99%变更为19.45%。

动词 增持丰盛德

最近几天,丰盛德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0%变更为0.54%。

不及物动词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黄婷物控和丰盛德的持股比例变更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控股股东黄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黄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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