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中邮证券作为销售机构基金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低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叶子琪 时间:2022-05-22 15:12  阅读量:16261   
2022-05-22 15:12

根据郭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5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将增加中邮证券为销售机构,参与优惠费率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增加中邮证券作为销售机构基金。

二,业务发展渠道

自2022年5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邮证券柜台和手机APP认购和购买本公司的基金。

第三,优惠费率

1.优惠税率的内容

自2022年5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邮证券认购和购买本公司的基金具体折价率以中邮证券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原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

2.优惠利率期限

要约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结束时间以中邮证券官网显示的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邮证券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动,请投资者关注中邮证券官网相关公告

2.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摘要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查阅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条件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郭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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